厂长丁某任用行政科李某为财务机构负责人,这种行为违反了(  )。

厂长丁某任用行政科李某为财务机构负责人,这种行为违反了(  )。

问题:

[材料题] 厂长丁某任用行政科李某为财务机构负责人,这种行为违反了(  )。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下面的题目。
(1)2012年,某国有煤矿企业的财务科科长陈某调动工作,厂长丁某任命他的好友——刚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行政科张某为新的财务负责人。
(2)张某为报答厂长丁某的知遇之恩,将丁某ffJ0刚中专财会毕业,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女儿招聘到厂里担任出纳工作,并负责往来账簿的登记。
(3)出租闲置厂房,取得租赁收入350万元,厂长丁某暗示张某此笔收入可不入账,留作厂领导交际应酬。随即,张某指派会计人员李某办理此事,李某反对,将此笔收入入账,并按规定缴纳税金。厂长丁某为了达到目的,将会计李某调离财务岗位下放到车间。
(4)2012年末,该厂年终预计亏损100万元.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利润指标,厂长丁某授意张某将部分费用挂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待今后经营形势好转再计入成本费用。经过调整,该厂超额完成利润指标。
(5)2013年初,审计部门进驻该厂审计,厂长丁某为了防止小金库问题败露,指使张某销毁有关小金库的会计资料。
对上述材料中受到打击报复的会计李某,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应(  )。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担任单位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题中李某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是未从事会计工作,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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