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与两位老师共写-本书,三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包括(  )。

吴某与两位老师共写-本书,三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包括(  )。

问题:

[材料题] 吴某与两位老师共写-本书,三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包括(  )。

要求:根据资料,回答问问题:
作家吴某是-名自由职业者,2012年开了-家书店并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2012年收入如下:
(1)被某电视台“五-”文艺晚会聘为顾问,取得顾问费4 000元;
(2)在某高校中文系兼课,每月两次,每次课酬400元;
(3)与某高校两位老师合作写了-本书,共得稿费24 000元,吴某获得主编费6 000元,其余稿费3人平分;
(4)出版个人作品集,取得收入20 000元;
(5)吴某书店全年销售额90 000元,扣除进货成本、税金、费用后,纯收入30 000元。
说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 000元的部分5 0
超过5 000~10 000元的部分10250
超过10 000~30 000元的部分201 250
超过30 000~50 000元的部分30 4 250
超过50 000元的部分356 750
吴某取得的顾问费4 000元属于(  )。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

[答案]AC
【精析】吴某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 000×2 ×(1—20%)×20%×(1—30%)-1 344(元)。其他2人各应交所得税=6 000×(1—20%)×20%×(1—30%)=6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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